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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车混拉食用油事件舆情分析

近日,“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

7月2日,据《新京报》报道,两辆刚卸完煤制油的罐车,在并未洗罐的情况下,顺利装上了食用油,涉及的食用油企业分别是汇福粮油集团和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此外,报道还称,国内许多普货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

7月6日,中储粮集团回应:将全系统开展专项大排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依法终止运输合作。

7月8日,涉事汇福粮油集团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公司“成品罐装油质量是过关的”,运输车辆卖出去的都是散装的油,“是客户自提”,进厂拉油的罐装车汇福粮油方面都会做检查。

7月8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布消息,针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

随后,鲁花、金龙鱼、西王等企业均作出回应称,使用专用的食用油油罐车进行运输。

传播分析

(一)舆情走势

7月2日至7月11日18:00,共监测到相关舆情信息91.48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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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舆情走势来看,7月2日舆情开始发酵,7月10日达到传播高潮,当天舆情30万条,目前舆情逐渐衰减。

(二)传播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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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播载体看,以微博、客户端、视频为主,其中微博占比44.72%,客户端占比37.27%,视频占比16.63%。

(三)话题榜单情况

截至7月11日18:00,网上出现了多个微博话题,其中:

#油罐车装的食用油流向了哪里#阅读量2亿;

#国务院食安办回应油罐车事件#阅读量1.8亿;

#金龙鱼再回应油罐车事件#阅读量1.5亿;

#国务院彻查油罐车乱象#阅读量5956.6万;

#混装油罐车曾停靠中粮和金龙鱼工厂#阅读量5780.2万;

#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阅读量4357.6万;

#记者调查罐车运输乱象#阅读量3040.1万;

#油罐车化工油食用油混装或涉违法犯罪#阅读量233.9万。

舆论聚焦

目前网上内容主要如下:

(一)媒体关注

事件曝光后,官方媒体纷纷报道或评论,如新京报发表《罐车运输乱象:卸完煤制油又装食用油》报道了具体案例,揭示了罐车在未清洗的情况下直接装运食用油的情况;

人民日报发表《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怎敢成为“公开的秘密”!》。文中称,对于敷衍塞责渎职失职者,唯有严肃追责才能以儆效尤、廓清风气;对于目无法纪胆敢越法律红线者,唯有依法依规严惩不贷才能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让食品安全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新华社发表《彻查“罐车运输食用油”,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称,联合调查组集中多个部门力量彻查,相信无论是“问题油”流向了哪里,还是食用油运输管理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都会水落石出。而“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态度,更传递出对食品安全问题严肃问责的信号。

光明网发表《煤制油与食用油混装,谁来管管疯狂的罐车》称,相关各方不妨以此为契机,从根本上解决罐车的“半脱管”状态。近年来,与罐车有关的诸多问题被频频曝光,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无疑为不透明的罐车逐渐透明化提供了驱动力。

南方都市报发表《煤油罐车混装食用油,要警惕“重过轻罚”》称,作为疑似的行业普遍现象,试图用快速断尾、切割的方式“丢车保帅”,似乎是热点事件中常见的危机公关思路,但却绝对不应该成为执法监管介入后的调查逻辑。

(二)网民观点

一是网友对这种行为表示谴责和愤怒并对食品安全领域监察力度表示失望。

如“中国的食品安全不要报有任何希望,毒奶粉企业都不倒闭就知道”“原来食品安全这么儿戏,虽然是大型粮油企业,还是‘中国诚信企业’,够讽刺的”“看完这些被曝出来的问题,我一点不震惊!从三聚氰胺到喝煤油,我们什么没有经历过?”

二是网友希望查明煤油罐车装的食用油,流向了哪里,是否已被消费者购买,能否及时召回问题油品和相关食品。

如“为什么不公布食用油的去向?是拿去工业用或者处理的那就没问题”“咱们的监管部门就3月份上班?”“买方是谁呢?既然车是买方提供,买方也应该公开,让老百姓知道是不是吃到了”。

三是网友对涉事企业的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出质疑,认为企业应该对此事件负责。

如“中储都出问题了,还有可靠的吗?”“中储粮这种事不是简单的举一反三,拉黑名单可以解决的。相关部门应该严查,发现了重罚,比如罚款一千万,自然会严格管理!毕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食品安全”。

舆情总结

此次油罐车混装化工油与食用油的事件引起全网热议,微博形成多个话题,不少媒体参与报道。食品安全,与人人都有关,正如央视网评论:“这不仅仅是做饭烧菜的问题,还有面包、薯条、烘焙、蛋糕,几乎囊括所有的零食等领域。容量动辄大几十吨的罐车,残留个几十斤化工液体很正常。但混装食用液体后,这就不是一般的食品安全事故,形同投毒。”

回顾事件本身,罐车司机毫无疑问是直接作恶者,对这起事件的追责,关键要搞清楚是谁雇佣了这些罐车司机。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规成本;企业也应强化内部管控,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避免再发生此类事件;这起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安全问题,由《新京报》记者发现,再次说明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是推动食品行业进步、保障食品健康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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